不再有疑惑----電梯的調試及安裝驗收
來源:海南多快電梯有限公司 時間:2020年05月09日 瀏覽:1641次
電梯的種類很多,控制方式各不相同,但調試的要求和方法都應符合我國GB7588~95電梯制造與安裝安全規范和GB10060~93電梯安裝驗收規范的有關規定。
一、調試前的準備工作:
1.機房內曳引鋼絲繩與樓板等孔洞的處理:
機房內曳引鋼線繩與樓板孔洞每邊間隙應為20~40毫米,通向井道的孔洞四周應筑一高50毫米以上、寬度適當的臺階。限速器鋼絲繩、選層器鋼帶,極限開關鋼絲繩通過機房樓板時的孔洞與曳引鋼絲繩同樣要求處理,如圖6-106所示。
2.清除調試電梯的一切障礙物:
(1)拆除井道中余留的腳手架和原安裝電梯時留下的雜物,如樣板架等,清除井道、地坑內的雜物和垃圾。
(2)清除轎廂內,轎頂上,轎門、層門地坎槽中的雜物和垃圾。
(3)清除一切阻礙電梯運動的物件。
3.安全檢查:
在轎廂與對重懸掛在曳引輪上后,在拆除起吊轎廂手拉葫蘆和保險鋼絲繩前,電梯轎廂必須已裝好可靠的限速器———安全鉗超速保護安全裝置,以防萬一轎廂打滑下墜,釀成事故。這是一個先決條件,否則就不能拆除保險鋼絲繩和動車。
4.潤滑工作
(1)按規定對曳引電動機軸承、減速器、限速器及張緊輪等傳動裝置作加油潤滑工作,所加潤滑劑應符合電梯出廠說明規定的要求。
(2)按規定對轎廂導軌、對重導軌、門導軌及門滑輪進行潤滑。(滾輪式導靴只對其軸承潤滑,導軌上不必加油)。
(3)對安全鉗的拉桿機構應潤滑并試驗其動作是否靈活可靠。
(4)對液壓式緩沖器調試前應對緩沖器加注工廠設計規定的液壓油或其它適用的油類(一般為HJ-5或HJ-10機械油)。
二、調試前的電氣檢查
1.測量電源電壓,其波動值應不大于±7%。
2.檢查控制柜及其它電氣設備的接線是否有接錯、漏接或虛接。
3.檢查各路熔斷器內的熔斷絲的容量是否合理。
4.檢查轎廂操縱按鈕動作是否靈活,信號顯示清晰,控制功能正確有效。檢查呼梯樓層顯示等信號系統功能是否有效,指示正確,功能無誤。
5.按照GB7588~95規范附錄A的要求,檢查電氣安全裝置是否可靠,其內容為:
(1)檢修門、安全門及檢修活板門關閉位置安全觸點是否可靠。
(2)檢查層門、轎門鎖閉狀況、關閉位置時機電聯鎖開關觸點的可靠性。
(3)檢查轎門安全觸板或電子接近開關的可靠性。
(4)檢查補償繩張緊裝置的電氣觸點的可靠性。
(5)檢查限速繩張緊裝置的電氣觸點的可靠性。
(6)檢查限速器是否能按要求動作,切斷安全鉗開關使曳引機與制動器斷電。
(7)檢查緩沖器復位裝置電氣觸點的可靠性。
(8)檢查端站減速開關,限位開關的可靠性。
(9)檢查極限開關的可靠性。
(10)檢查檢修運行開關、緊急電動運行開關,急停開關等的可靠性。
(11)檢查轎廂鑰匙開關和每臺電梯主開關控制的可靠性。
(12)檢查轎廂平層或再平層電氣觸點或線路的動作可靠性。
(13)檢查選層器鋼帶保護開關的可靠性。
三、調試前的機械部件檢查
1.檢查控制柜的上、下車機械限位是否調節合適。
2.檢查限速輪、選層器鋼帶輪的旋轉方向是否符合運行要求。選層器鋼帶是否張緊,且運行時不與轎廂或對重相碰觸。
3.檢查導靴與導軌的接合情況是否符合要求。
4.檢查安全鉗及連桿機構能否靈活動作,要求兩側安全鉗楔塊能同時動作,且間隙相等。
5.檢查限速器鋼絲繩與轎廂安全拉桿等連接部位,連接牢固可靠,動作迅速靈活。
6.檢查端站減速開關、限位開關、極限開關的碰輪與轎廂撞弓的相對位置是否正確,動作是否靈活和能否正確復位。
四、部件調試:
1.制動器:
電梯曳引機所配制動器都是常閉式雙瓦塊直流電磁制動器。通常應在曳引繩未掛上前調整到符合要求的程度,電梯試運轉前應再次復校。直流電梯與交流電梯制動器的外型基本相似,但具體構造稍有差異。現以交流電梯的電磁制動器為例,列出制動器的調試步驟如下:
(1)調整制動器電源的直流電壓:
正常起動時制動器線口卷兩端電壓為110V,串入分壓電阻(ERl)后為55±5V,此電壓適用于一般雙速電機用制動器,其它類型的電梯制動器的電壓如設計時非110V時應按要求另定端電壓數進行調試。
(2)適當調節制動力調節螺母(圖6-107中#1)使制動器有一定的制動力,防止電梯停車時發生滑移情況。
(3)將間隙均勻調節螺栓(圖中#2,#3)和制動聲音調節螺栓(圖中#4)適當放松,再調節間隙大小螺母(圖中#5),使制動閘瓦與制動輪在線口卷通電時有一定間隙。
(4)調節螺栓#2,#3,使制動器通電時制動輪與閘瓦四周間隙均勻相等。
(5)調節螺母#5,使制動輪與閘瓦在松閘時間隙不大于0.7毫米(0.15-0.7毫米)。
(6)調節螺栓#4,使制動器動作時聲音減壓到最輕為止。
按上述步驟反復調整,達到要求后將所有防松螺母并緊,以防受震動后松開而影響制動性能。
2.自動門機
電梯自動門機其調試過程為:
(1)測量進線端(X11、X12)的直流電壓為110V,如無電壓或電壓不對應檢查整流電路。
(2)將定子電壓調節電阻(RMQ)和轉子電壓調節電阻(RMD)預先調至中間位置。
(3)接通電源,根據開、關門驅動力的大小來調節定子和轉子的電壓調節電阻的阻值,使驅動力適中。
(4)調節關門分流電阻(RGM)使關門時有明顯的二次減速,分流電阻阻值大,轉子轉速高,反之轉速低。同時調節兩只關門限位開關位置,使關門速度換速平穩。
(5)調節開門分流電阻(RKM)使開門時有明顯的一次減速,如轉速太高可再減小阻值,反之增加阻值。同時調節開門限位開關位置,使開門換速平穩。
(6)調節開、關門終端限位,使開、關門到位后門機自動停止,并要求無明顯碰撞聲。
按以上步驟調節時,可在未帶層門時先粗調一次,帶上層門后再進一步調試至滿足要求。自動門機調試完成后,應檢查安全觸板或電子接近保護是否起作用,反應是否靈敏。
五、電梯的整機運行調試
在電梯運行之前,應拆除對重下面的墊塊,轎廂的吊鉤及保險裝置,并做好人員安排,一般機房內1~2名,轎廂內1名,轎頂上1~2名,應各負其職不得擅自離開,一切行動應聽從轎頂人員指揮。以檢修速度上、下開一行程,檢查和調整以下項目:(注意交流雙速電動機慢速連續運轉時間不應超過三分鐘,如整個行程時間超過三分鐘,應間斷運行)。
1.檢查排除井道內所有影響電梯運行的雜物,注意轎頂人員的自身安全。
2.檢查電梯運行部件之間及其與靜止部件之間的間隙,是否符合要求。(如與井道墻壁,廳站地檻、對重支架等)。
3.檢查電梯制動器動作情況,如不符合要求,再按前面所敘述的步驟及要求重新調整。
4.檢查轎頂各感應器與相應感應板的相對位置。
5.檢查選層器鋼帶、限速器鋼絲繩及補償裝置、電纜等隨轎廂和對重的運行情況。
6.調整轎門上開門刀片與各層層門門鎖滾輪的相對位置,及檢查各層層門的開、關門情況。
7.調節端站限位開關的高低位置,使轎廂地坎與該層層站地坎停平后,正好切斷順向控制回路。
8.調節上、下極限開關碰輪的位置,應使極限開關在轎廂或對重接觸緩沖器之前起作用,并在緩沖器被壓縮期間保持其動作狀態。即極限開關此時能切斷總電源,使轎廂停止運動。調節時可暫時跨接端站的順向限位開關,調節妥當后應立即拆除跨接線。
9.檢查轎廂及對重架的緩沖碰板至緩沖器上平面的緩沖距離(對彈簧式緩沖器此距離為200~350毫米;對液壓式緩沖器此距離應為150~400毫米),以及緩沖器與碰板中心的位置偏差,應滿足安裝要求。
六、電梯的安裝驗收試驗
在完成本節第一、二、三、四、五所規定的試車運轉項目合格以后,即可正式進入安裝驗收試驗工作,其試驗項目如下所述:
1.曳引檢查:
(1)檢查電梯平衡系數應為40%~50%。轎廂分別以空載和額定載荷的25%、40%、50%、75%、100%、110%時作上下運行,當轎廂與對重運行到同一水平位置時對交流電動機測量電流(或轉速),對于直流電動機測量電流同時測量電壓(或轉速)。平衡系數用繪制電流—負荷曲線(或速度—負荷曲線),以向上、向下運行曲線的交點來確定。
(2)檢查曳引能力
在相應于電梯最嚴重的制動情況下,停車數次,進行曳引檢查,每次試驗,轎廂應完全停止。
試驗方法:
①行程上部范圍內,上行,轎廂空載;
②行程下部范圍內,轎廂內載有125%額定載荷,以正常運行速度下行,切斷電動機與制動器供電。
③當對重支承在被其壓縮的緩沖器上時,空載轎廂不能向上提起。
④當轎廂面積不能限制載荷超過額定值及額定載重量不是按表2-1要求計算的載貨電梯病床電梯及非商業用汽車電梯,再需用150%額定載荷做曳引靜載檢查,歷時10min,曳引繩無打滑現象。
2.限速器:
限速器應運轉平穩,制動可靠,封記應完好無損。
3.安全鉗:
①轎廂安全鉗
在動態試驗過程中,轎廂安全鉗應動作可靠,使轎廂支承在導軌上。在試驗之后,未出現影響電梯正常使用的損壞。
②對重安全鉗:如因電梯井道底坑還有人可能到達的空間時,對重亦應設置安全鉗,如該安全鉗由限速器操縱,可用與轎廂安全鉗相同的方法進行試驗。對無限速器操縱的對重安全鉗,應進行動態試驗。
③安全鉗的試驗方法:
轎廂安全鉗的試驗,應在轎廂下行期間進行:
①瞬時式安全鉗,轎廂應載有均勻分布的額定載荷并在檢修速度時進行。復驗或定期檢驗時,各種安全鉗均采用空轎廂,在平層或檢修速度下進行。
②漸進式安全鉗,轎廂應載有均勻分布125%的額定載荷,在平層速度或檢修速度下進行。以上試驗轎廂應可靠制動,且在載荷試驗后相對于原正常位置轎廂底傾斜度不超過5%。
③試驗完畢后,應將轎廂向上提升或用專用工具使安全鉗復位,同時將安全鉗開關也復位,并檢查修復由于試驗而損壞的導軌表面,并作好記錄。
④漸進式安全鉗的制動距離h,可按下式計算:
h=+0.10+0.03米
式中:h———安全鉗動作后的制動距離,米;
Vc———限速器動作速度,米/秒;
gn———標準重力加速度,取gn9.8米/秒;
0.1米———相當于響應時間內的運動距離。
0.03米———相當于夾緊件與導軌接觸期間的運行距離。
如制動距離過小,則減速度過大,人體難以承受;如制動距離過大,則其安全性能就會受到影響。
4.緩沖器:
(1)液壓、彈簧緩沖器負載試驗
在轎廂以額定載荷和額定速度下,對重以轎廂空載和額定速度下分別碰撞液壓緩沖器,載有額定載重量的轎廂壓在蓄能型緩沖器(或各緩沖器)上,懸掛繩松弛,緩沖器應平穩,零件應無損傷或明顯變形。
(2)液壓緩沖器復位試驗
在轎廂空載的情況下進行,以檢修速度下降將緩沖器全壓縮,從轎廂開始離開緩沖器一瞬起,直到緩沖器回復到原狀上,所需時間應少于120秒。
5.校驗轎廂內報警裝置,安裝位置應符合設計規定,報警功能可靠。
6.運行試驗:
(1)轎廂分別以空載,50%額定載荷和額定載荷三種工況并在通電持續率40%情況下,達到全行程范圍,按120次/h,每天不少于8h,各起制動運行1000次,電梯應運行平穩,制動可靠,連續運行無故障。
(2)制動器溫升不超過60K,曳引機減速器溫升不超過60K,其溫度不超過85℃,電動機溫升不超過GB12974的規定。
(3)曳引機減速器,除蝸桿軸伸出一端漏油面積平均每小時不超過150cm外,其余各處不得有滲漏油。
(4)乘客電梯起、制動應平穩迅速,起、制動加、減速度最大值均不大于1.5米/秒2,額定速度1米/秒<V≤2米/秒的電梯平均加、減速度不小于0.48米/秒2,額定速度為2.0米/秒<V≤2.5米/秒的電梯平均加、減速度應不小于0.65米/秒2。
(5)乘客電梯與病床電梯的轎廂運行應平穩,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振動加速度應分別不大于25cm/s2和15cm/s2。
(6)控制柜、電機、曳引機工作應正常,電壓、電流實測最大值應符合相應的規定;平衡載荷運行試驗,上、下方向的電流值應基本相符,其差值不應超過5%。
7.超載試驗:
電梯在110%的額定載荷、斷開超載控制電路,通電持續率40%情況下,運行30分鐘,電梯應能可靠地起動、運行和停止,制動可靠,曳引機工作正常。
8.額定速度試驗
轎廂加入平衡載荷,向下運行至行程中段(除去加速和減速段)時的速度不得大于額定速度的確105%,宜不小于額定速度的92%。
9.平層準確度試驗:
(1)調節舒適感:
①在進行平層準確度試驗前,應先將電梯的舒適感調節好。
②電梯舒適感與其起制動加、減速度值的大小有關,同時還與電動機的負載特性,加、減速度的時間及換速、制動特性等有關。其中電動機的負載特性主要取決于電動機本身的性能,但可通過啟動電阻作一定范圍的調節;加、減速度的時間可通過并接啟動電阻值的大小和接入時間來加以調節。一般交流電梯采用延時繼電器和阻容延時電路來解決,只須調節延時繼電器的氣囊放氣時間或延時電路中的電阻和電容的數值,便可達到要求。
換速特性須調節換速時間,一般電梯可通過井道上、下減速感應板或選層器的上、下減速觸點的位置來解決。若換速過早將導致電梯的運載能力下降,而換速過遲則減速度過大,舒適感就差。
制動器性能可通過調節制動器彈簧的壓緊力而達到要求,制動特性過硬時制動力大,制動可靠,但舒適感差,反之,當制動特性軟時,雖然舒適感較好,但電梯在額定負載或空載情況下易產生滑車狀態對安全可靠性產生影響。
(2)調整平層準確度
電梯在調整好舒適感后即可進行平層準確度的調整和試驗。在轎廂內裝入平衡重量,先調整上端站與下端站及中間層站的平層準確度。此時可通過移動轎頂感應器支架位置以及井道內相應層感應板的位置進行調節。這三點調整完好以后,再調整其余各層樓的平層準確度,此時只允許調節井道各層感應板的位置來達到平層準確度要求。各類電梯轎廂的平層準確度應滿足以下規定:
V≤0.63米/秒的交流雙速電梯,在±15mm的范圍內,0.63米/秒<V≤1.00米/秒的交流雙速電梯,在±30mm的范圍內,V≤2.5米/秒的各類交流調速電梯和直流電梯均在±15mm的范圍內;V≥2.5米/秒的電梯應滿足生產廠家的設計要求。
10.噪聲試驗:
(1)各機構和電氣設備在工作時不得有異常撞擊聲或響聲。乘客電梯與病床電梯的總噪聲應符合表6-6規定值。載貨電梯又考核機房噪聲值。對于V=2.5m/s的乘客電梯,運行中轎內噪聲最大值不應大于60dB(A)。
(2)噪聲測試方法:
①轎廂運行噪聲測試中央
傳聲器置于轎廂內中央距轎廂地面高1.5米。
②開關門過程的噪聲測試
傳聲器分別置于層門和轎廂門寬度的中央,距門0.24米,距地面高1.5米。
③機房及發電機房噪聲測試
傳聲器在機房中,距地面高1.5米,距聲源1米處,測4點。在聲源上部1米處測點。共測5點峰值除外。
(3)測試結果的計算與評定
①測試中聲級計采用A計權,快擋。海南電梯
②轎廂運行噪聲以額定速度上行、下行,取最大值。
③開、關門過程噪聲,以開、關門過程的峰值作評定依據。
④機房噪聲,以噪聲測試的最大值作評定依據。
試驗結果應記入表6-8。
11.電梯的可靠性
可靠性應符合GB10058-97技術條件4的規定
①整機可靠性檢驗為交付使用后的電梯,起、制動運行60000次中發生失效(故障)的次數,應符合表6-9規定。
②電梯每次失效(故障)允許的修復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
③附失效(故障)、失效(故障)次數,修復時間及其檢驗的規定見附錄B。
七、電梯的驗收檢驗要求
電梯在驗收檢驗前,電梯及其環境應清理干凈。機房、井道與底坑均不應有與電梯無關的其他設置,底坑不應滲水、積水。此外還應符合下述條件:
機房應貼有發生困人故障時的救援步驟、方法和轎廂移動裝置使用的詳細說明。松閘板手應漆成紅色,盤車手輪應涂成黃色。可以拆卸的盤車手輪應放置在機房內容易接近的明顯部位。在電動機或盤車手輪上應有與轎廂升降方向相對應的標志。海南電梯
系統接地應根據供電系統采用符合電業要求的型式,在三相五線制和三相四線制供電系統中應分別采用TN-S和TN-C-S型式。采用TN-C-S型式時,進入機房起中性線(N)與保護線(PE)應始終分開。易于意外帶電的部件與機房接地端連接性應良好,它們之間的電阻值不大于5Ω。在TN供電系統中,嚴禁電氣設備外殼單獨接地。電梯轎廂可利用隨行電纜的鋼芯或芯線作保護線,采用電纜芯線作保護線時不得少于2根。
導體之間和導體對地的絕緣電阻動力電路和電氣安全裝置電路不小于0.5MΩ;照明電路和其他電路不小于0.25MΩ。
電氣元件標志和導線端子編號或接插件編號應清晰,并與技術資料相符。電氣元件工作正常。每臺電梯配備的供電系統斷相、錯相保護裝置在電梯運行中斷相也應起保護作用(對變頻變壓控制的電梯只要斷相保護功能有效。)
曳引機工作正常,各機械活動部位應按說明書要求加注潤滑油,油量適當,除蝸桿伸出端外無滲漏。曳引輪應涂成(或部分涂成)黃色。同一機房內有多臺電梯時,各臺曳引機、主開關等應有編號區分。制動器動作靈活,工作可靠,制動時兩側閘瓦應緊密、均勻地貼合在制動輪工作面上,松閘后制動輪與閘瓦不發生摩擦。海南電梯
各安全裝置齊全,位置正確,功能有效,能可靠地保證電梯安全運行。
八、電梯驗收檢驗申請及相關要求
電梯安裝、大修、改造結束后,經施工單位自檢,其質量和安全性能合格并出具自檢報告書后,由使用單位向規定的監督檢驗機構提出驗收檢驗申請。
使用單位向監督檢驗機構申請驗收檢驗時,應提供以下資料:
1、《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表》(每臺2份);
2、改變原施工方案進行施工及有關隱蔽工程情況記錄;
3、制造單位應提供的資料:
a、裝箱單;
b、產品出廠合格證;
c、機房、井道布置圖;
d、使用維護說明書(含電梯潤滑匯總圖表及標準功能表);
e、動力電路和安全電路電氣原理圖及符號說明;
f、電氣接線圖;
g、部件安裝圖;
h、安裝說明書;
i、安全部件:門鎖裝置、限速器、安全鉗及緩沖器型式試驗報告結論副本,其中限速器與漸進式安全鉗還須有調試證書副本。
4、安裝(修理)單位應提供的資料:
a、施工情況記錄和自檢報告;
b、安裝過程中事故記錄與處理報告;
c、由電梯使用單位提出經制造單位同意的變更設計證明文件。
5、改造單位應提供的資料:
改造單位除提供3、4兩項資料外,還應提供:
a、改造部分清單;
b、主要部件合格證、型式試驗報告副本;
c、必要時提供圖樣和計算資料。
6、對使用單位的要求
使用單位必須制訂以崗位責任制為核心的電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并予以嚴格執行,這些制度應至少包括:
a、安全操作規程;
b、維護保養制度;
c、崗位責任制及交接班制度;
d、操作證管理及培訓制度;
e、故障狀態救援操作規程;
f、電梯鑰匙使用保管制度;
g、常規檢查及定期報檢制度;
h、技術檔案管理
隨梯種不同,上述制度可作相應取舍。
以上對使用單位的要求也適合于液壓電梯和雜物電梯的用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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